【記者林博洲/台北】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1)日進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二度排審詢答,但行政院修法版本仍未送抵立法院,引發委員關注。排審召委劉建國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攸關基本人權,行政院版本遲未提出,使身障朋友面臨更長的不確定等待,要求行政院須盡速提送完整修法草案,與立法院同步審議。
劉建國表示,身權法從1980年《殘障福利法》、1997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到2007年更名為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沿革超過45年。他回顧自身在第七屆立法委員任內,與陳節如委員等人共同推動2011年重大修法,當年三讀通過31條條文;然而多年後再檢視,身障者權益是否真正改善、社會環境是否更為友善,仍需嚴肅面對。
劉建國舉例,近年多起社會事件再次凸顯身障者所遭遇的歧視與不便,包括漸凍人到餐廳用餐卻被收取「代步車占位費」、台北市公車司機對身障者喝斥甚至強推輪椅等事件,其中僅北市相關投訴就接近七成。他強調,這些並非偶發個案,而是整體環境不友善的警訊。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政府必須每五年進行一次身障者生活狀況調查。劉建國調閱衛福部105年與110年資料後發現,身障者使用大眾運輸的比例全面下滑:公車使用率從30.25%降至27.74%,捷運從22.39%降至21.07%。對於衛福部將此歸因於疫情,劉建國質疑:「當這幾年不友善事件層出不窮,真的能單純以疫情作為理由嗎?」
針對此次修法重點——「自立生活」制度,劉建國指出,目前制度仍存在選擇權受限、隱私受侵犯、規則僵化等問題。例如規定須提前三日提出需求申請,導致難以因應臨時狀況。他質疑:「一般人都無法接受的規定,為何要求身障者必須忍受?」
劉建國並以立法院程序為例說明:「連委員會變更議程都只需提前兩日提出,但身障者申請個人助理時數或調整服務內容卻『應』提前三日申請,難道身障者要在三天前預知自己會發燒或跌倒嗎?」
會中也有委員關注「肥胖症治療」議題。劉建國表示,此對長期臥床、使用輪椅或因疾病影響活動能力的身障者更加重要;呼籲政府未來若推動相關政策,應優先納入身障者需求,以維持其基本健康狀態。
劉建國最後強調,身權法攸關身障者最基本的生活權、移動權與健康權,面對使用數據倒退與社會環境惡化,行政部門不能再延宕。他要求衛福部石崇良部長立即整合立委提案與各界意見,並敦促行政院版本盡速送交立法院,共同完成此次修法,以回應身障者多年來的殷切期待。2025/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