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碩彥/台北】中選會委員會議今(20)日下午審查通過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傅崐萁等24案罷免案,以及目前遭停職的新竹市第11屆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成立,同時決議此罷免案定於114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並於8月1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根據中選會公告,罷免成案的,除新竹市長高虹安外,尚有臺北市王鴻薇、李彥秀、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新北市洪孟楷、葉元之、張智倫、林德福、廖先翔,桃園市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臺中市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花蓮縣傅崐萁、臺東縣黃建賓、基隆市林沛祥,以及新竹市的鄭正鈐等24案立法委員罷免案。

此外,南投縣的游顥、馬文君案正在補提後的查對程序中;另外,新北市的羅明才、臺中市江啟臣、楊瓊瓔、顏寬恒、新竹縣林思銘等5件仍在補件階段,後續尚待領銜人送件、地方選委會收件與查對等程序。對於後續罷免案若補件成案,是否亦於7月26日投開票?中選會表示,除地方收件與查對結果報中選會的實際進度外,尚須就適法性與其他各項因素併為考量。以上被罷免人除高虹安原屬民眾黨外,全屬中國國民黨籍。

至於罷免民進黨籍立委部分,目前僅剩新北市李坤城及宜蘭縣陳俊宇案連署期限在23日與24日,尚未結束,其餘皆於第一階段就未補件,或因連屬人數不足自行宣告失敗而未送件,胎死腹中。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在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進行,罷免投票時,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才算罷免通過;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且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於同一選舉區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