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碩彥/台北】樂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驗屋』樂居驗屋9,999元,中部驗屋限定」網頁宣稱台中店驗屋人員有專業證照,惟事實上其員工尚未取得驗屋相關應具備之證照,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公平會於今(9)日第1759次委員會議通過,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樂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驗屋』樂居驗屋9,999元,中部驗屋限定」網頁宣稱台中店驗屋人員有專業證照,並將該公司與其他驗屋業者並列比較載稱「(樂居驗屋)直營培訓有專業證照vs(其他驗屋公司)臨時工無證照」,其整體予人印象為樂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店驗屋人員有證照,其他驗屋公司則為無證照的臨時人員。然而,公平會調查發現,樂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店在開始刊登該則網頁時,也僅有2位員工取得證照,類別為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工業電子-數位電子技術士及堆高機操作技術士,惟該等證照並非與執行驗屋業務較相關的電氣技術人員及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的類別,因此與網頁宣稱台中店驗屋人員有專業證照予人與驗屋相關的印象,顯然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應謹慎處理廣告內容與是否符合提供商品及服務的真實情況,以確保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