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心欣/台北】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然而,國稅局無視司法判決,近30年來持續以假稅單迫害太極門,成為行政權霸凌司法的鮮明案例。2025年7月13日在案件平反18週年之際,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團體於臺灣大學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太極門人權案件平反十八周年論壇–公平正義與司法背後的真相–以太極門人權案件為例」,共有30位專家學者與談,包括六位國際專家學者,尤其知名人權雜誌《寒冬》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及歐洲信仰自由協會(FOB)科學委員會成員Rosita Šorytė專程飛抵台灣與會。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平反的路上,弟子們能夠從恐懼不安與憤怒悲傷中走出來,學會用一顆平等心去渡化不明,深刻領會到眾生迷失與欲求救贖的心,而致力於「法稅真改革、良心轉世局」的志業。真正平反是太極門師徒對師門、對後世、對天地、對真理必須達成的使命。

仲裁人陳逸南指出,太極門刑案於96年7月13日判決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但衍生的稅務冤案迄今未能完全平反,無法得到「有效救濟」,太極門案已成為體檢台灣是否落實聯合國人權兩公約的試金石。

多年來國內外人權專家學者深入研究太極門案,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已十一度將本案提交人權理事會。馬西莫‧英特羅維吉教授來台出席論壇指出,台灣最高法院在2007年已對太極門案件做出判決,但國稅局卻無視判決,持續開出無法律依據的稅單,違反公政公約第14條保障人民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其中「一事不再理」原則。他也引用美國的「爭點禁反言」原則和判例,並認為,允許稅務機關無視最終刑事無罪判決,將破壞法治原則、司法系統公信力,並侵蝕公眾信任。

人權無國界組織共同創辦人暨主席Willy Fautré表示,7月13日是法國巴士底日的前夕,每年法國在這一天紀念反對社會不公義的法國大革命。「7月13日是台灣的勝利日」,2007年7月13日,這場對抗黑暗、非民主勢力的勝利,是太極門送給全台灣社會的禮物。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說,太極門案牽涉到兩個層面:第一個是刑事案件跟行政法院判決;第二個是行政法院彼此間的判決。第一、刑事判無罪、無稅;第二、在整個行政法院裁判(80-84年度稅單)僅有一個年度(81年)卻為不同的認定。在同一當事人、同一事實,造成80、82、83、84年度是敬師禮,81年度卻被當作「補習班學費」的內涵意義有天差地別,這就是太極門案的一個核心問題。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指出,太極門案81年度稅單,相同的事物要相同的對待,這在憲法層次是平等原則,在行政層次是行政自我拘束原則。黃帝穎強調:國家不能將錯就錯,這件事情在法治國家是不允許的。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表示,國稅局一開始是根據起訴書對太極門違法課稅,結果太極門案判無罪、無稅,也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稅捐機關竟然照樣課稅,簡直藐視司法。人民在行政法院高比例敗訴的原因,在於法官普遍沿用行政機關的解釋函令,未能充分超然獨立審判,形同「球員兼裁判」。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強調,太極門案核心問題在於「虛擬收入」課稅,國稅局未盡查核舉證責任,公然違法。他更援引禹京公司及三峽居民的案例,證明此類「同質性冤案」的虛擬收入課稅皆應立即改正。

發生於1996年的太極門人權案件,走過近三十載,專家學者揭露台灣法稅體制的諸多弊端。此案是台灣能否真正落實民主法治與人權保障的試金石。2025/07/14